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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城乡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由政府买单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4-02

  从3月1日起,泸县实施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政策,城乡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将由政府“买单”。

  据悉,在泸县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泸州市殡仪馆和隆昌市殡仪馆火化的下列人员,免除城乡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实施对象为:具有泸县户籍的城乡居民;非泸县户籍在泸县就读的全日制中、小学生和职高生;驻泸县部队现役军人、非泸县户籍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在泸县境内因自然灾害死亡的非泸县户籍人员;在泸县境内死亡,经公安机关确认的无主遗体。

  免除费用项目为:普通殡仪车遗体接运费(20公里以内);2天以内(含2天)遗体停放集体冷藏(冻)柜费;环保平板炉遗体火化费(含火化证工本费);其他基本服务费(洁具袋费、遗体常规消毒费、卫生纸板费);1年以内(含1年)骨灰寄存费等五个项目的基本殡葬服务费。

  五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按殡仪馆或殡仪服务站提供的实际发生项目免除。丧属选择五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中更高档次服务的,更高档次服务费与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差价由丧属自行承担;丧属选择五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以外的服务项目或者聘请非殡仪馆、殡仪服务站提供服务的,费用由丧属自行承担。(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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