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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首座垃圾焚烧发电厂投用

川南在线2010—2019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5-12-29

  12月28日,位于泸州纳溪区新乐镇长安村的泸州市首座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正式投用,建设总投资5.7亿元,每日可处理垃圾1000吨,年产1亿度电。整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预估总投8.2亿元,建设规模为1500吨/日,预计2019年全部完工。

  据业主单位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钱焱介绍,泸州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采用德国马丁“炉排炉”燃烧工艺,实行全封闭作业。在垃圾进行焚烧发电之前,将经过垃圾分类、转运等工序;发电厂内的生活污水和垃圾池产生的渗滤液,经处理达标后也将全部回收利用,实现“零排放”;垃圾燃烧所需的空气将从垃圾储坑抽取,使垃圾坑内为负压状态,防止臭气外溢;焚烧后产生的炉渣用于铺路、制砖等综合利用。

  一期工程“满负荷”运行后,能满足150万人口的生活垃圾处理,不仅可全部处理泸州主城区的日常生活垃圾,还可覆盖周边区县。利用垃圾焚烧余热,年发电量约达1亿度,大约可为10万个家庭提供一年的用电量。焚烧垃圾产生的电力,将按照 0.65元 /度的电价,通过110KV高压输电线路接入国家电网销售。(记者 罗之飏)

编辑: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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