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6-01-20
从3月1日起,内江市将全面实施四级网格化环境监管。这是1月18日记者从内江市政府办获悉的。目前,我市正在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将进一步明确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推进环境监管执法法治化,确保环境监管全覆盖。
据了解,内江市将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网格环境监管体系,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确保全市环境安全。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对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监管,实现辖区清、人员清、职责清、污染底数清的“四清”目标。
在网格化环境监管运行方式上,二、三、四级网格监管人员要对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和相关部门报告。网格责任主体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则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查处结果进行公开。
据悉,内江市将构建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级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库,加强信息资料共享。并充分借助社会管理系统平台,运用视频监控等现代化手段,推进精细化、数字化管理。(记者 李云川)
编辑: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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