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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诉转案”查获一起虚假宣传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1-20

  近日,在红盾春雷行动2016中,泸州市古蔺县工商局“诉转案”查获一起药店虚假宣传案件。

  古蔺县工商局正在紧密锣鼓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6”,接到了消费者罗某的举报称古蔺某药店存在欺骗消费者行为。根据投诉情况,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药店核实相关情况。

  执法人员一到药店门口就看到了宣传广告单,“新店开张,全场八折外加免费领取血糖仪。”该药店的宣传广告语也是音响里一直反复播放的内容。经核实,该药店确实在13日到17日开业期间全场药品八折销售,但是免费领取血糖仪,是有条件的,消费者必须在该药房办理会员卡并且消费一百块钱才能免费领取血糖仪。然而在广告中,这个内容却被忽略了,此情况与消费者投诉情况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该药房的宣传行为涉嫌虚假宣传。执法人员决定由诉转案,对该涉嫌虚假宣传行为立案调查。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牟旭)

编辑: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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