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1-20
近日,泸县为巩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已取得的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项目的知晓率、参与度,泸县卫计局根据《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季”活动的通知》(泸市卫发〔2016〕5号)要求,结合泸县实际,制定了《泸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季活动方案》(泸县卫发〔2016〕26号),内容具体详实,将是一项重大的惠民工程。
方案明确指出,本次宣传活动的目的是通过宣传,使辖区居民知晓“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意义,了解、熟悉相关的服务内容和接受服务的渠道,不断提高广大老百姓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感受度和知晓率,引导全社会支持和主动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涉及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意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核心信息、当地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等新型服务模式、项目实施过程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机构、日常医疗卫生常识、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文明习惯。对象主要为辖区常住居民,重点包括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作人员;工业园区、商业服务区等区域内的流动人口;0-6岁儿童家长、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贫困人口,育龄妇女,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
宣传形式上采取“七个一”,即:
1、制作一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地图。县指导中心将制作并公示项目实施机构服务分布图、机构服务区域示意图,各镇(街道)卫计办、各项目实施机构将通过网站、微信、宣传专栏等方式在公共场所和辖区居民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发布,使广大群众能够知晓附近的项目实施机构及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和医疗服务项目。
2、播放一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公益广告。县指导中心将及时分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片(光盘)通过县电视台、县、镇网站、公交车等公众媒体播放宣传。各项目实施机构将在机构内公共卫生宣传平台滚动播放。
3、张贴一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画。县指导中心将及时分发“基本公共卫生人人参与、幸福健康生活家家收益”宣传画,各项目实施机构要在机构内的公告栏、电梯等公共区域显著位置张贴,各镇(街道)卫计办将在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辖区内居民小区、中小学和幼儿园等公共区域的醒目位置张贴。
4、制作一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专栏。 县健康教育所将分别按照项目实施机构、政府机关和中小学(幼儿园)有针对性的制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专栏内容,标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字样。各镇(街道)卫计办,各项目实施机构(含村级)将按照健康教育所下发的内容制作一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专栏,指导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出一期宣传专栏。项目实施机构的宣传专栏上要公开医疗卫生机构的地址、村(社区)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及责任医生的联系方式。
5、发放一本宣传手册。县指导中心将及时分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手册,及时公示手册电子文档;各项目实施机构要向辖区居民发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手册,力争实现辖区常住居民(包括流动人口)“一户一册”,老年人、孕产妇、农民工、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结核病患者、重性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要“人手一册”。手册内容包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分布图、机构服务区域示意图、项目13大类45项内容、主要科室联系方式、片区划分和责任医生联系方式、村(社区)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健康教育知识、医疗保险报销情况等)。
6、举办一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大讲堂。 各镇(街道)卫计办,将组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社区、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等活动,组织宣传对象开展至少一次以上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大讲堂,扎实开展好健康教育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活动。镇级项目实施机构要积极配合,县指导中心成员单位要准备好师资力量。
7、建立一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沟通平台。县健康教育所将通过微信“健康泸县”每周两期开展卫生知识宣传,使广大群众可以随时通过文字、语音等方式,与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沟通交流。
方案还明确指出,宣传进度上分三阶段进行,即筹备阶段、实施阶段、评估阶段。在这三个阶段,各镇(街道)卫计办、各项目实施机构将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结合春节、重阳节、儿童节等节假日、健康主题日、农民工返乡、学生健康查体等特殊节日进行广泛宣传,使城乡居民充分了解项目内容和免费服务政策。(杨梅桢)
编辑: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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