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综合 发布时间:2016-01-21
1月21日,泸州市政府办公室向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部门印发《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刘燕萍等职务的通知》。
泸州市第七届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决定任命:
刘燕萍为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挂职时间至2017年6月;
郑海三为泸州市中医医院院长;
吴滨保留正县级待遇。
免去:
刘燕萍的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郑海三的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吴滨的泸州市中医医院院长职务;
梅静森的泸州市环境保护局副调研员职务。(完)
编辑:杨莉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