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4-23
泸州市财政局日前印发《2018年全市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实事资金预算安排方案》,计划安排资金38.9亿元,进一步做好2018年全市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实事资金保障工作,推动各项民生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方案》要求:各区县财政部门要会同同级项目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省、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足额将民生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确保不留资金缺口。本级财政安排的配套民生资金预算一经确定,严格按预算执行。各级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要共同做好民生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管工作,建立共享机制,动态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做好资金保障,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有力保障惠民政策尽快落地落实。重点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持续实施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实事,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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