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2-26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的在矫服刑意识,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和稳定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动态,督促社区矫正人员遵守日常监管规定。2月25日,泸州市合江县佛荫司法所和大桥司法所在佛荫镇联合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学习。

在此次学习中,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认真学习了最新的《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中的重点条文,在讲解中适时告诫矫正人员应当自觉守法、杜绝重新犯罪。同时,有针对性地对矫正人员提出要求,要求他们主动按时向司法所汇报情况,严格社区服刑人员报告、请销假制度、居住地变更、等相关制度的执行。
通过此次联合集中学习活动,切实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唤醒了社区矫正人员服从管理和监督,积极努力改造的决心,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名守法公民。(曲蓉)
编辑: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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