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2-28


近日,泸县太伏镇的余某将一面印有“人民警察为人民、破案神速为楷模”字样的锦旗送到泸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对泸县警方快速反应、神速破案,表达感激之情。
2016年1月19日,余某到刑警二中队报案:自己的银行卡存款被人盗取43800元。刑警二中队接案后,调取银行监控视频锁定取款人唐某,2月1日嫌疑人唐某被抓获。经审讯,嫌疑人唐某对盗取余某银行卡存款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被盗存款已返还余某,唐某已被取保候审。 (泸县公安局 郭茂扬 熊烽富)
编辑:邱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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