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3-14
2015年,叙永县农民工张小林等109人在叙永县江门镇某建筑工地务工,工程完工后被施欠工资329万余元。讨薪无果后,张小林等人向当地政府求助。当地政府随后与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请求给予张小林等人提供法律援助。
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随即指派律师开展工作。经查实,该建筑公司共拖欠张小林等农民工工资共计3292288元,律师在整理好诉讼材料后,向叙永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
近日,叙永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审理此案,张小林等109名农民工与建筑公司达成仲裁调解协议,建筑公司于2016年4月4日前支付张小林等109名农民工工资共计3292288元。(苏忠国 范洁)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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