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8-05-10
目前,已处于夏收季节,进入秸秆焚烧集中爆发期。今日,记者从泸州市环境保护局了解到,该市近日出台《泸州市2018年农作物秸秆(含杂草、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禁烧工作方案》,将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打好秸秆(含杂草、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禁烧“组合拳”,打好守护蓝天战役。
多部门联合行动 按照规定追责问责
方案明确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和泸县实行全域禁烧,合江县、叙永县和古蔺县结合实际确定本辖区禁止露天焚烧的重点区域。全年秸秆禁烧重点管控时段为4月—6月和8月—11月,有效遏制因焚烧秸秆(含杂草、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不良影响。
据了解,泸州市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将开展巡查督查,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泸州市农业局将负责指导开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技术示范和推广工作,制定全市秸秆农业循环利用工作推进方案;泸州市城管执法局将加强对建成区内露天焚烧秸秆(含杂草、生活垃圾等废弃物)污染大气行为的查处;泸州市目督办将配合市环保局对秸秆(含杂草、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禁烧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对在秸秆等废弃物禁烧工作中管控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追责问责。
禁烧实行网格化监管 建立无缝机制
此外,方案要求,各区(县)政府和各园区管委会必须将秸秆(含杂草、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禁烧列入年度重要工作,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层层签订禁烧目标责任书与承诺书,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禁烧网格化监管。
在4月至6月、8月至11月的重点管控时段,各区(县)政府和各园区管委会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完善“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格责任体系,组织巡查暗访组昼夜巡查暗访,建立全天候、无缝隙禁烧工作机制。(记者 岳东)
编辑:温华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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