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管部门将于4月底前通过当地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公示2016年春运期间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向信用中国网推送,为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税务机关、社会信用机构等单位评估当事人融资授信、确定保险费率、评定纳税信用级别、调整信用等级或评分时提供参考。(3月22日《人民日报》)
长期以来,我国的交通处罚施行罚款和罚分并行的原则。罚款注重的是经济处罚,在执行过程中,罚款的额度相同,但是被罚者收入不同,罚款的实际效果也千差万别。罚分注重的是督促和提醒,但由于各种原因,顶替扣分现象较为普遍,加之每年12分“准时到账”,周期性“满血复活”,甚至出现了个别司机将“驾照分”进行交易,在收取一定的金额后顶替违法者人员接受罚分处理现象。
将交通违法记录挂钩个人信用后,代缴罚款、顶替扣分的代价将急剧增加,面对信用损失而带来的融资授信、确定保险费率、评定纳税信用级别等一系列损失,大多数持证人员肯定不会再去参与代缴罚款、顶替扣分的行为。从这个角度讲,交通主管部门实施这一举措后,将让罚分和罚款并行的交通处罚方式更加有效管理到违法者本人。
将交通违法记录挂钩个人信用挂钩后,每一个交通违法行为所承担的,将不再仅仅是眼前事故责任和违法责任,更多的将是因信用损失而带来的长期后果。在信用体系日趋完善,信用评级越来越深刻的影响到我们行为能力的今天,交通违法记录挂钩个人信用将产生不可估量的违法成本,这些违法成本将倒逼着每个驾驶员用更加谨慎态度去对待每一次驾驶,这将使我们的交通秩序更加安全。 (文刀刘:绵阳市涪城区长虹世纪城7-15-2)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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