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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叙永交警部门强化校车及校车驾驶人的管理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3-23

  为切实做好2016年春季新学期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学生出行安全。近日以来,泸州市叙永县公安交警部门按照“不漏一校、不漏一园、不漏一人、不漏一车”的标准,对辖区校车及校车驾驶人进行再次全面排查,对校车及驾驶人实行精准化管理,从源头上预防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是查校车车辆。从车辆资质、年检、性能、违法、保险5个方面入手,查车辆是否按规定依法取得有效校车标牌,是否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刹车、轮胎、灯光、应急门、车载急救设备是否安全完备,行车记录仪、车载监控设备运行是否正常,交通违法行为是否“清零”,除参加交强险外,是否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等。严禁使用不合格、未参加检验、存在安全隐患、未“清零”、保险不全或保险不在有效期内的车辆接送学生。

  二是查校车驾驶人。从驾驶人准驾资质、年审、违法3个方面入手,查驾驶证是否注明“准许驾驶校车”字样,驾驶人是否及时参加年度审验,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是否“清零”,是否有超员、超速、酒驾、吸毒等违法行为,禁止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未按时年检的驾驶人驾驶校车,严禁有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一个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以上的或有吸毒史的驾驶人驾驶校车。

  三是查运行线路。对辖区校车的行驶路线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排查陡坡、急弯、事故多发等路段,对排查出的道路安全隐患,形式书面材料报给有关部门,并督促相关部门迅速整改,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极力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治理到位的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乡、镇、村采取应急临时措施,先行开展简易治理,并加强安全提示。同时,要求校车必须按审核的路线行驶及按规定的停靠点进行停车接送学生。

  四是查违法行为。按照“中队包乡镇、民警包路段”的原则,落实路面警力,在每天早晚上放学时段,在校车通行的重点路段、路口,通过临时设点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校车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使用未办理校车标牌和标牌车辆接送学生、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不按照经核定的线路行驶、不按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载人超过核定人数、不按照规定配备安全设施等违法行为。(彭忠)

编辑: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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