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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一家人因200余万遗产对簿公堂 律师调解

川南在线2010—2019宜宾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8-05-17

  15日,记者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获悉,在该院法官和律师的调解下,成功结束了一起涉及金额达200多万的遗产继承案,挽回了当事人之间的亲情。

  2017年9月28日,翠屏区法律服务二所接待了宜宾杨先生等兄弟姐妹5人,他们要求二所接受委托代理一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因5名委托人主张继承的财产涉及被继承人已经死亡近30年,被继承人的6个子女已有3人相继去世,5名委托人也属于代位继承,案件较为复杂。

  法律二所接受委托后,指派法律工作者罗启奎承办本案。二所执业人员以及法院的主审法官,为了查清本案事实,先后赶赴云南昆明、乐山犍为、攀枝花等地进行调查核实。

  经过律师实地调查得知,杨先生的外公周某某和外婆张某某共生育了6个子女,杨先生的母亲先于外公和外婆离世。在母亲去世时,杨先生一家与其余5个姑姑闹得很不愉快,他们之间的亲戚关系,一度发展到水火不容的境地。

  杨先生的外公和外婆分别于1989年和1990年去世。2015年,宜宾市征地拆迁服务中心对周某某夫妇的遗产房屋进行拆迁,杨先生的姑姑们瞒着杨先生他们5个兄弟姐妹领取了210多万元的赔偿款。

  杨先生认为,虽然他的母亲先于外公和外婆去世,但作为外孙,他们5人应该具有继承此赔偿款的权利,为此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

  到本案诉讼时止,继承发生时间已经过近30年时间,案件已涉及到5个原告和8个被告共计13个当事人的群体性案件。

  2017年12月21日,经法律二所诉前调解无效,5名委托人向翠屏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将其故去母亲的5个姊妹的子女告上法庭,翠屏区人民法院以法定继承纠纷立案受理。

  在法庭上,原被告双方情绪激动,根本不顾及亲情的存在,各不相让。

  因各种因素导致案件复杂,而审判时限即将到期,各方矛盾也再次升级。为避免当事双方亲人对簿公堂留下怨恨而导致亲情永远不能恢复,原告代理人罗启奎于3月29日申请人民法院中止审理。在中止审理期间,再次启动调解。

  法律二所承办人员主动联系被告代理律师,释放和解意愿,经过双方代理人20余天的多次撮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原、被告双方终于各自作出让步,达成和解。

  当法官将民事调解书送到各方当事人手里,被告也将调解书确定的应当支付给原告的继承款当场付清给原告,双方握手言和。

  在原被双方走出法院大门时,被告方一位80多岁的老人感叹道:“三十年的纠纷了,终于有这么一天能够言归于好,找回了我们一家人几十年的亲情,实在是没有想到,感谢双方代理人,感谢法律!”(记者 勾丽蓉)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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