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3-25
为了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日前,四川古蔺县检察院与古蔺县公安机关会签《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引导侦查实施细则(试行)》(下称《细则》)。《细则》的会签,为提高此类案件办理质量,构建侦、捕、诉联动、高效、长效的工作机制,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古蔺县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办案实践中,存在案件多发、被害人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公安机关侦查手段落后、证据收集固定不全等办理困难,导致可能出现“捕不了、诉不出、判不下”的情形。
为提高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质量,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古蔺县检察院根据办案实际,在公安机关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侦查取证阶段,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活动,针对证据的合法收集、固定、完善及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公安机关切实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法律监督。《细则》还对该类案件在未成年被害人的年龄、身份、性侵后果、电子物证数据等证据的收集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对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案,保护未成年被害人隐私等方面设定了专门条款。(闵炼 罗雪艳 王先政)
编辑: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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