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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交警纳黔一大队组织召开安全防护工作会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3-29

  为进一步提升大队民警、辅警安全防护意识,确保执勤执法过程中民警、辅警的生命安全,高速交警纳黔一大队按照支队、总队关于做好《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民警、警辅执勤执法安全防护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大队民警及辅警召开安全防护工作会。

高速交警纳黔一大队组织召开安全防护工作会(图1)

学习会现场


  会上,谢安平大队长组织全体人员学习《阻碍交通民警和交通协管员执行职务常见行为处置方法问答(一)(二)》,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各部门不定期组织民警、协警学习各级部门关于抓好安全防护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自身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并结合近年来发生的交警因公伤亡案例,深入分析伤亡民警在执勤执法安全防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引导民警和辅警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从思想上把牢安全防护关;

  二是全体民警在执行勤务、出警任务前,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携带必需的安全防护设备,在事故现场处置过程中,严格落实“一警示、二摆控、三抢险、四勘查、五清撤”的规定,特别是辖区出现雨雾等恶劣天气情况时的事故现场防护工作更是不能马虎;

  三是各部门负责人定期对警车、警务通、执法记录仪、警用手电、警棍等警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及时维护,以确保在执勤执法过程中装备处于良好状态。

  四是执法要文明、规范,处置要理性、平和,坚决杜绝简单粗暴的执法态度和执法行为,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炒作甚至群体性事件,形成舆论热点;

  五是大队领导将不定期检查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对安全意识不强的民警,大队将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促使其整改。

  通过此次会议,再次敲响安全防护的警钟,促使民警牢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提升民警防护意识,通过明确责任的方式,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黄乙斐)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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