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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 考驾照有什么新规定?

川南在线2010—2019酒城新报  发布时间:2016-04-01

  4月1日,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将正式施行。市民办理车驾管业务将会有哪些变化?考驾照有什么新规定?

  新报记者从泸州市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139号令”涉及自学直考、异地申领驾驶证、残疾人申领驾驶证、考试预约等相关规定,本次驾考新规调整内容45处,明确了13个重点。但驾驶证记分标准依旧按照以前的公安部123号令的规定来执行,驾驶证总记分分值不变、记分标准不变。

重点1
可网上办理驾证业务


  申请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经过身份验证后,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让群众办理业务更加方便。

重点2
可更早申领A照


  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A1)、牵引车准驾车型(A2),年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重点3
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


  增加了单眼可以考证的条款,放宽了上肢条件,更加明确了下肢条件。

重点4
异地办证更方便


取消户口所在地限制,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全部准驾车型,可以换证,考试也可以自主报告考试地点和时间。实现驾考社会资源平等享有,驾培竞争全国化。

重点5
公交车驾证可直接增驾大客车


  增加了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A3)资格5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5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直接申请增驾大型客车准驾车型(A1)。同时,也增加了申请驾驶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A3)的限制。

重点6
境外速成驾照难换证


  内地居民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3个月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重点7
驾驶证可自学直考


  C1、 C2驾驶证可以自学直考这绝对是真的。但是,有很多条件限制,千万不能随便练车,要携带“学习驾驶证明”、要安装规定装置、要有专业人员跟车指导、要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学习、不得搭载其他无关人员。新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按照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的相关规定,在全国16个城市进行试点,我市未在试点城市之列。

重点8
被注销驾证可申请原准驾车型


  只要不是因为发生违法行为被吊销和撤销的驾驶证,是因为超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原因被注销的,可以直接申请原准驾车型考试。

重点9
可连考科目二、科目三


  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连续进行考试。理论上说科目二、三、四可以同一天完成,如一次通过,考完科目一,下次来考科目二、三、四,就可以领证回家。

重点10
考龄驾驶人体检年龄为70周岁


  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年龄由原来的60周岁放宽至70周岁。

重点11
放宽被注销的准驾车型条件限制


  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重点12
明确身体条件证明有效期


  身体条件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重点13
机动车驾驶人可外地审验身体证明


  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证明条件。(新报记者  刘泰承)

编辑: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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