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04-03
近日,泸州对2015年度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资金考核激励,江阳区、龙马潭区、古蔺县三个区县完成市上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目标任务,分获考核激励资金。
据了解,近日,市大气办印发了《关于2015年度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情况的通报》。根据通报,2015年江阳区、龙马潭区、古蔺县三个区县完成市上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目标任务,除获得年初预拨资金外,还分别获得考核激励资金82万元、91万元和30万元。纳溪区、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四个区县未完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除扣收年初预拨资金外,还给予了相应的经济处罚。
此外,泸州市还对市委宣传部、市目督办、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局、市安监局(市煤管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14个市级部门给予了一定资金激励。(罗勇 记者 许亚琴)
编辑:邱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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