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04-06
日前,内江市东兴区工商局东兴工商所查处一起网络购物引发的纠纷案,东兴区某甜品店因拒不兑现消费者代金券而被罚款200元。
近日,东兴工商所接到一起消费投诉,投诉者称其在团购网站上购买了东兴区某甜品店的代金券,且在代金券有效期内到店消费,然而,商家却告知此代金券已在团购网上下架,目前已不能使用,同时拒不退还消费者购买代金券费用。消费者要求商家兑现代金券无果后,向工商部门投诉。
了解事情经过后,东兴工商所认为,消费者要求在团购有效期内使用代金券属正当诉求,该甜品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工商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五十六条第八项的规定,责令该甜品店全额退还消费者团购款,并处罚款200元。(曾鸿 王兵 记者 高波)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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