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5-30
为切实规范三轮车经营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市形象,2018年5月30日,泸县市场质量监管局对城区20家三轮车经营户进行了集中约谈。

会上,县市场质量监管局执法人员通报了电动三轮车在销售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学习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特别对经营者的商品质量义务进行了重点的讲解。同时,对参会的经营户宣传了《泸县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机动三轮车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三轮车上牌和办理相应驾驶证的流程,并当场签订了《三轮车规范经营承诺书》。
最后,市场质量监管局副局长兰黎强调:一是经营户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完善进、销货台帐制度,保证销售的三轮车产品有源可查。二是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诚实守信经营;出售三轮车时主动向消费者介绍有关交通道路行驶的相关规定。
会后,经营户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将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王帏颉 )
编辑:温华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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