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5-31
今年以来,泸州市纳溪区按照上级关于“一窗受理”集中行政审批服务改革的要求,对不同的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整合分类,实行统一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努力打造“跨部门、一窗式、分板块”的综合受理模式。
一是按审批服务事项分类整合“一窗受理”。将审批要素较少、证明材料相对简单、业务量较大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按“商事登记类”“公积金类”“人力资源服务类”“出入境管理类”“人口户籍类”“社保类”等进行整合,进一步探索深化“一窗受理”改革内涵,在原来分类分事设置相应受理窗口的基础上,对窗口的运转服务模式再梳理、再改进,推行“综合柜员制”,部门内部实现任何窗口、工作人员对业务通收通办,变群众办事“多头办理”为“一窗受理”,实现了一站式服务目标。
二是按跨部门事项分类整合“一窗受理”。对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的事项,整合设立项目立项、项目规划、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四个综合受理窗口,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实行“一口进、一口出”,建立一口受理、内部流转、联合审批、一口送达的综合受理机制。对涉及不动产登记等其他需多个部门(单位)共同完成的审批服务事项,按链条进行梳理,以牵头部门为主,打造审批服务链条,实现牵头部门一口受理,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内部流转,让办事群众和企业“只跑一个部门(窗口)、递交一套材料”即可完成手续办理。
三是按办件量分类整合“一窗受理”。将民宗局、粮食局、质监局、教育、烟草专卖局等10多个业务办理量较少的部门业务纳入综合受理窗口,由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各部门工作人员联合在综合窗口进行受理、办理。(段国海)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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