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 发布时间:2016-04-12
日前,自贡市贡井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一食品违法行为举报人兑现了300元的举报奖励。据悉,这是自今年1月1日《自贡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出台以来,兑现的首个食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案例。
P> 据了解,此例食品违法案由贡井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受理后依法调查处理。经查,投诉举报的内容属实,违法当事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该案已办理终结。按规定,该举报奖励等级为二级,对举报人给予300元现金奖励。贡井区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举报奖励的兑现,对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一步拓宽监管信息渠道,增强发现和打击违法食品安全犯罪的效能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将加强对投诉举报案件的跟踪督办力度,坚持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查实必奖。(记者 欧亚非 周嘉)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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