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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潭区法院集中公开审判12件“拒执罪”“涉黑”案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6-04

  有的人生性一方面是喜欢,喜欢自由;一方面是憎恨,憎恨判决。这种人是由这两种非常普适的情感构成,割断以往的情感,这是个苦差事。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5月28日的公开宣判,让他们看到了情感中某种异质的应被取缔的东西,使正义的黎明重新在他们的地平线上升起。

  龙马潭区法院于5月28日集中公开审判12件“拒执罪”、“涉黑”案件,七件罪名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所有一审判决均当庭宣判。其中,陈某、邹某、陈某某作为同案被执行人被依法认定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

  据悉,喻某申请执行陈某、邹某、陈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陈某、邹某、陈某某以拒不接受传唤、拒不签收法律文书、拒不履行和解协议、拒不交出扣押车辆、相互推诿拒不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因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该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随后立案、侦查、移送起诉,检察院审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定陈某、邹某、陈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对其分别判处相应刑罚。(杨杰)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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