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4-15
湖北省某市一个镇政府的王某某等8名党员干部为了出入境方便,隐瞒真实情况,将政治面貌填为“非党员”,工作单位填的是“个体户”或“无业”,并将旅游费用在镇财政报销。(3月24日《湖北日报》)
为了出入境方便,隐瞒真实情况,甚至违反“八项规定”将旅游费用在镇财政报销,这是心中无党、无视党纪法规的表现。这样的党员干部在基层如何能贯彻落实好党的宗旨,执行好党的方针政策,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有些“小”事可以糊涂,有些“小”事如经系统放大,则对一个组织、一个国家来说是很重要的,就不能糊涂。
湖北省某市的8名党员干部隐瞒党员身份看似为了方便而为之,随之而来的“蝴蝶效应”导致的后果是难以想象的。这些人为了方便可以隐瞒党员身份,工作中遇到了困难也可以推诿或置之不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也就成了一句空话,久而久之贪污腐败问题也就自然而然了。
群众利益无小事,乡(镇)政府是我国行政机关中最基层的一级政府,直接服务于基层群众,乡镇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都关系着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作为一名基层的党员干部既要坚守“四条底线”敢于亮明身份坚持原则,又要善于处理困难问题化解矛盾纠纷,更要警惕“小”问题产生的“蝴蝶效应”。(姚森:贵州天柱县蓝田镇政府)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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