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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4-20

  为落实四川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精神,发挥好社会保障卡发放社保待遇的便民惠民作用,泸州市采取四项举措推进社会保障卡在全市的使用。截至今年3月底,短短2个月时间,全市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已达53480人,占领取人数比例达到20%。

  一是行文规范,做到全市统一。泸州市社保局结合实际,推进社会保障卡在全市的广泛使用,于今年1月28日《关于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区县统一行动,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

  二是分段实施,做到有序推进。按统一部署,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从2016年2月1日起,在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时,必须提供社会保障卡以领取养老待遇。对已领取基本养老金但未使用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逐步实现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待遇,在2017年末全部完成。对符合领取工伤定期待遇的参保人员,新办理的从2016年2月1日起,必须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待遇;已享受工伤定期待遇的,应逐步实现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待遇,在2017年末全部完成。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人员,积极引导他们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城乡居保养老待遇。2017年末泸州市全面实现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是现场制卡,做到“立等可取”。泸州市社保局积极联系银行,将制卡设备搬到了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尚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可以现场提出办卡申请, 5分钟左右就可完成制卡,做到“现场制卡,立等可取”。

  四是运用媒体,立体宣传。泸州市通过报纸、社保网站、群众喜闻乐见的电视节目、电台直播等,对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养老金的好处进行广泛宣传。部分区县还充分利用农村“村村响”广播进行播放宣传。通过12333咨询电话、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户外电子屏的服务功能,进行宣传和接受群众咨询。同时,利用每年领取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的机会,要求各乡镇劳保所(社区)加大社会保障卡应用的宣传,推进社保待遇领取账户向社会保障卡账户的平稳过渡。(泸州市社保局)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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