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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本月起执行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4-21

  从泸州市发改委传来信息:本月起,泸州市将开始执行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范围为泸州华润兴泸燃气公司、泸州川油天然气公司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气户。

三个阶梯价格:
年用气量大于660立方 每立方2.9元

个阶梯价格的具体划分分别是:第一阶梯,每户每年用气量小于等于420立方米,价格为每立方米1.93元;第二阶梯,每户每年用气量大于420立方米,小于等于660 立方米,价格为每立方米2.32元;第三阶梯,每户每年用气量大于660立方米,价格为每立方米2.90元。

  合表用户价格为每立方米2.12元(含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第一阶梯量为每户4人用量,超过每户4人,每增加1人可申请年增加用气量105 立方米。

合表用户:
实施“一户一表”改造不再收费

  泸州市将低压管网维护改造费用由用户承担调整为供气公司承担,对居民合表用户实施“一户一表”改造不再收费。并且,将城市规划区内低保户用气补贴,由每户每月30立方米调整为每户每月35立方米(不足35 立方米按35立方米计),补贴标准为每立方米0.70元不变,补贴资金由财政安排解决。用气量超过第一阶梯部分按对应阶梯价格执行。

  此外,为确保天然气价格改革顺利推进,保证大多数居民不因实行阶梯价格而增加支出,泸州市决定采纳居民生活用气第一阶梯价格不上调的意见,将原方案中第一阶梯价格每立方米2.08元调整为保持现行价格每立方米1.93元。同时,第二、三阶梯价格按比例相应下调。(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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