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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拦停公交车 内江“宝马男”牢中过三年

川南在线2010—2019内江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04-21

持刀拦停公交车 内江“宝马男”牢中过三年(图1)

视频截图

持刀拦停公交车 内江“宝马男”牢中过三年(图2)

民警从宝马车上查获的砍刀

  2015年11月5日下午,内江一辆205路公交车从圣水寺开往黄桷井,行至三桥水厂方向时被一名从宝马车上下来的男子持刀拦停,之后,该男子手持砍刀敲破公交车挡风玻璃强行上了公交车……昨日,记者从内江市中区人民法院获悉:经法院一审宣判,该男子罗某被判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事发:三男子持刀拦停公交车

  205路公交车司机林师傅回忆,11月5日下午1时,他驾驶公交车行至倒湾水厂附近时,前面突然驶来一辆宝马车,随后从车上下来一名男子拦在公交车前。之后,宝马车里再次下来两名男子,其中一名男子手拿一把长约60厘米的砍刀,走到公交车前挥刀向前挡风玻璃砍去,瞬间,挡风玻璃上出现裂痕。

  打烂挡风玻璃后,持刀男子大喊“开门”。见来者不善,林师傅只好打开车门,允许该男子和另一名男子上车查看。之后,持刀男子和另一名男子在后门上车后,站在门口对车内扫视了一圈便立即下了车,然后,三人上了宝马车掉头离去。

  事件发生后,引起内江警方高度重视。案发数天后,持刀男子罗某被内江警方抓获。2016年2月29日,内江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指控被告人罗某犯寻衅滋事罪。日前,内江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查明:误会乘客扔橘皮 持刀砍碎玻璃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1月5日13时许,罗某驾驶一辆套牌宝马轿车,搭载朋友顾某、张某某,从东兴区经桐梓坝大桥往内江火车站行驶。车行至市中区壕子口路防疫站附近时,与相向行驶由林某某驾驶的一辆205路公交车会车。罗某等人误以为宝马车被橘子皮砸中前挡风玻璃是公交车上乘客扔的,有人向其挑衅。

  于是,罗某驾车掉头超车至桐梓坝大桥下穿桥与市中区民族路交会处,停下宝马轿车,持刀同顾某、张某某下车对公交车进行拦截,逼停公交车后,强求驾驶员林某某打开车门。驾驶员林某某称“这里不是公交车站,不能停车载客”。罗某持刀将公交车前挡风玻璃砸破。随后,在罗某的恐吓下,林某某被迫打开后车门,罗某持刀与顾某上车查看,见全是女乘客,未发现有向其扔橘子皮进行挑衅的乘客后,悻悻下车,驾车掉头离去。

  2015年11月11日,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民警从其驾驶的宝马轿车中搜查出尖刀一把,铁、木质警棍各一根,催泪喷射器一个及套牌车牌照一块。

  经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认定:罗某所持刀具属于管制刀具。公交车被损毁的前挡风玻璃修复工时材料费共计3726元。经鉴定:公交车被损毁的前挡风玻璃价值1801元。

  案发后,罗某的亲属代为赔偿了内江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损失2200元,获得谅解。

  法院认为,罗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法驾驶套牌轿车,因小事竟伙同他人拦截公交车,持凶器损毁公私财物、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寻衅滋事罪。最终,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罗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同时撤销该院(2014)内中刑初字第28号刑事判决书对被告人罗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的缓刑部分;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邓毅  记者 高波 文/图)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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