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6-13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卷宗制作,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泸县司法局开展对人民调解卷宗的制作流程、标准进行规范化整理活动。严把卷宗的制作、审查、装订、录入、归档五关,全面提升我县人民调解卷宗档案质量。
一、把好格式关。制作人民调解卷宗模板,通过现实案例编写,使调解卷宗制作更加直观,以方便给人民调解员在制作调解卷宗时提供参考。各级调解组织,按照人民调解规范化对卷宗的要求和标准,统一规范使用人民调卷宗各项文书格式。如:人民调解申请书、受理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笔录、人民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等。实行“一案一档”,字迹工整。
二、把好审查关。实行两级审查制,每个月先由司法所对各村(居)调委会的调解卷宗进行初审,然后报县局基层股,由基层股随机抽查,重点查看卷宗制作是否规范,卷内材料是否齐全,调解协议书内容、条款是否完善,纠纷当事人是否已签字按指纹印,调委会是否加盖印章等。对不符合要求的卷宗,一律退回,由经办人补充和完善。
三、把好装订关。对已通过县、镇(街)两级审查、材料齐全、符合人民调解卷宗档案要求的,各调委会统一交由基层司法所及时装订,以防材料丢失。并做到卷宗清洁、完整、美观。
四、把好录入关。对装订好的所有卷宗以各级调委会为单位编号录入OA系统,并制作电子表格(台账),由基层司法所统一收集后上报县司法局,作为兑现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的依据。
五、把好归档关。将已审查、装订、录入完毕的所有卷宗,制作档案目录,编好序号,按办理年限装入档案盒,放入档案柜进行保存。档案应指定专人管理,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并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黄婷 雷天英)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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