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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一楼盘买房送百万级奔驰?涉不正当竞争

川南在线2010—2019成都商报  发布时间:2016-04-23

内江一楼盘买房送百万级奔驰?涉不正当竞争(图1)

该楼盘展板宣称买房送百万级奔驰

  内江一楼盘二期项目即将开盘,推出展板宣称“买房送百万级奔驰”。对此,内江市工商局表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所以,楼盘宣称“买房送百万级奔驰”的行为已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目前,内江市工商局已介入调查,并将根据调查情况对楼盘作出相应处罚。

  4月20日,成都商报记者在接到市民反映后,前往内江城区兰桂大道的该楼盘发现,该楼盘销售中心及工地围墙处有多个大幅展板,宣称“买房送百万级奔驰”。展板具体内容均为:该楼盘2期5月1日将开盘,设置有5个奖项,其中,特等奖为S320奔驰,一等奖为E320奔驰,二等奖为B200奔驰,三等奖和四等奖分别为5万现金、家电5件套。

  楼盘销售人员证实,这是楼盘二期销售推出的活动,买房后即可参与抽奖。其中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设有1名、2名和6名。

  内江市工商局经检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的有奖销售包括“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也就是说,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

  “无论是奔驰,还是5万元现金,价值都超过5000元,家电5件套也很可能超过5000元。”该负责人表示,该楼盘抽奖式销售,奖项的金额已明显超过5000元,已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他们这样做,可能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买房者,但同时很可能影响其他楼盘的销售。”

  4月21日,内江市工商局已前往现场查看,介入调查此事。该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已责令楼盘尽快撤除相关展板。待调查清楚后,将给予楼盘相应处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如最终认定楼盘“买房送百万级奔驰”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工商部门可根据情节处以楼盘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成都商报记者 姚永忠 摄影报道)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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