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4-25
4月22日,泸州市纳溪国税局首次为餐饮行业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泸州市纳溪区汇丰实业有限公司发售300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标志着该局“营改增”工作进入实质阶段。
据悉,在反复认真核实了泸州市纳溪区汇丰实业有限公司为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后,税务干部在金三系统中完成了税种认定、票种核定、税控设备发行等一系列业务,成功为其发售了300份增值税普通发票。自3月以来,纳溪国税局办税服务厅从增设服务窗口、强化业务培训、清理发票库存、税控器具发行等方面做实做足“营改增”发票发售准备,为5月1日正式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谢庆国)
编辑: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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