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4-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最近,在合江县榕右乡的每个村社,经常能听到这样的扬声器播报的声音。
“这个声音基本每天都能听到几次,我都能背上一小段了。”榕右乡皇城坝村的李大姐说,这个声音是从一辆带着扩音器的摩托车上发出来的,宣传队伍每次都是由5辆摩托车组成,宣传员手臂上还戴着‘治安巡防‘的红袖章,估计是派出所组织的。“他们这样做,我们感觉心里踏实了很多,前段时间强盗比较多,这样一来,强盗就不敢来了,我们又能学到点法律,这样做挺好!”
自泸州市公安局今年1月份开展“打、压、治”专项行动以来,榕右派出所上下高度重视,群策群力,想出了很多妙招,这支组建不久的摩托车巡逻队就是其中之一。关于组建这支摩托车巡逻队的初衷,胡所长说:“我们辖区面积有100平方公里左右,2万余人,人口居住较为分散,而派出所仅有一台警车,单靠这台警车巡逻整个辖区不现实。经过大家的建议和讨论,决定组建这支特殊的巡逻队。当然,参与巡逻的不仅仅是5个人,由于前期的治安巡逻队员已经达到了数十人,从中挑选部分驾驶技术较好、比较年轻的来组建摩托车巡逻队并不是难事。”




据了解,短短半个月,这支巡逻队的巡逻里程就达到了230余公里,巡逻范围覆盖1个社区6个村的96个生产队,当场调解一般邻里纠纷3起。期间,辖区内未发现一起入室盗窃案。此举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赞扬,为民警有效地分担了部分无效警情,使得民警能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必要的地方。(丁书伟 廖成奎)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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