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听网 发布时间:2018-06-20
记者从国家电网泸州供电公司了解到,今年6月至10月期间,居民月用电量超过180度,可享受到电价优惠。
据泸州供电公司营销部电费电价专责李臣涛介绍,今年是丰水期居民生活用电电价优惠政策试行的第二年,泸州按照相关政策从6月至10月,对一户一表阶梯电价居民用户(不包含合表居民)执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价格。
按照丰水期居民用户电能替代下移电费的规则,对月用电量在181千瓦时至280千瓦时部分的电价下移0.15元/千瓦时,即由每千瓦时0.6224元下移为0.4724元。月用电量高于280千瓦时部分的电价下移0.20元/千瓦时,即由每千瓦时0.8224元下移为0.6224元。
“执行这一优惠政策时,用户电表上电价保持不变,优惠的电费每月结算一次,并通过退费的方式在用户下次交电费时,系统自动下发到用户电卡或电表上;居民用户不管使用‘掌上电力’APP购电还是购电卡购电,优惠下来的电费都会返还给居民”,李臣涛说。
据了解,去年6月至10月,泸州供电公司共计优惠电量2.28亿千瓦时,优惠电费合计4161.98万元。(记者 何勇)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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