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四川省森林公安局获悉,宜宾一对老夫妇因在自家屋后张网捕了3只猫头鹰和1只竹鸡,日前被当地森林公安部门立案调查,并将移送检察机关。
4月17日,宜宾市翠屏区森林公安局江北派出所接到警情:在翠屏区花鸟市场有人贩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随后,民警赶到现场将嫌疑人抓获,当场缴获3只猫头鹰和1只竹鸡。
据警方介绍,贩卖猫头鹰的人卢某某61岁,翠屏区南广镇甜竹村人。据卢某某交代,猫头鹰是她和老伴谢某某在自家屋后捕获的。随后,民警赶到卢某某家,在屋后发现捕鸟的网和笼子,同时将谢某某抓获。猫头鹰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按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记者 李秀明)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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