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6-27
6月25日,在泸州市纳溪区上马镇江田村3社(小地名“咀上”),纳溪区委副书记熊杰为上马镇江田村3社雍德华、雍进奎等27户农村居民颁发了第一批不动产登记证书。这也是泸州市颁发的首批农村居民不动产登记证书。纳溪区委农工办、区住建局、区农业局、区国土资源分局、上马镇党委、政府和上马镇江田村村社干部和部分群众参加了颁证活动。
雍德华非常高兴地从熊杰手中接过自家的不动产登记证书,脸上露出了幸福的笑容。熊杰告诉雍德华:“这本证书是非常有价值的,是将你们的房产和宅基地合并登记的,是政府无偿给你们办理发放的,你们一定要好好保管,不可丢失,特别是在以后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起到的作用是非常大的。”雍德华激动地说:“非常感谢党委政府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特别是在我们家门口为我们颁证,我太高兴了”。
据纳溪区国土资源分局综合服务中心的主任何小平介绍,纳溪区今年将颁发农村居民不动产登记证书万余本,全区应该颁发的农村居民不动产登记证书预计13万本。
据悉,纳溪区为了保证在6月30日前能颁发第一批农村居民不动产登记证书,采取了四条措施开展好该项工作:一是区领导重视到位。定期听取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出现的问题;二是资金保证到位。纳溪区财政全方位保证经费支出;三是部门配合到位。纳溪区农工办、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和测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会商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业务问题;四是宣传到位。今年3月在上马镇江田村3社试点启动农村居民不动产登记证书颁证工作,上马镇召开了镇、村、社干部会,社上召开了群众大会,该项工作的开展得到了群众的大力支持和拥护。(陈健)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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