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6-29

6月22日,泸州市目督办副主任曾一平率市目督办、纪委、河长办到泸县云龙镇督查龙溪河河长制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泸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溪河县级河长杨怀清,县级各相关部门领导,云龙镇主要领导陪同。


督查组采取座谈与现场走访结合的方式,先后到唐人酒厂、污水处理厂、云龙河与云龙沟交汇处及云龙沟滩子河桥,对河流潜在污染风险管控情况,相关环保项目的完成进度,河长、段长、保洁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重点督查。
曾一平指出,通过宣传、督查、追责提高企业及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发动社会监督,继续做好河长制工作,争取资金逐步实施河道清淤,改善辖区内河流水质,提升水生态文明水平。(陈佳)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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