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7-06

6月25日,泸县公安局海潮派出所根据工作线索,在海潮镇某养殖基地将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的嫌疑人曾某抓获,并在其办公室内搜出汽枪两支、铅弹800余颗。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涉嫌非法持有、制造、买卖、运输枪爆物品人员,不要心存侥幸,应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主动上交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拒不交出非法物品,被公安机关查获将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杜金华)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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