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汛减灾部署要求,扎实抓好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自6月13日起,省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四督导组进驻泸州市开展督导,直至汛期结束。截至7月4日,第四督导组目前已完成第一轮督导工作。
督导组依次对泸州市市级水务、国土、气象部门以及纳溪区、叙永县、古蔺县、合江县、江阳区龙马潭区、泸县进行了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督查。深入基层,采取现场查看防汛部位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电话抽查防灾责任人、查阅资料等形式认真检查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从第一轮督导情况看,泸州市防汛减灾和地灾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较好,市、区县、乡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高度重视防汛减灾和地灾防治工作、措施得当,责任到位,尤其是主汛期,采取加密防范、超常规举措,筑牢防灾减灾体系,值得肯定。但是我市防汛减灾和地灾防治工作存在基层防灾措施落实不彻底、防灾工作不完善等问题,针对督导组提出的问题,我市立即以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名义下发整改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倒排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举一反三、查漏补缺。
督导组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抓好落实,对上级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进行再学习,再贯彻,确保各项防灾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细化防灾减灾预案、转移避让和救援工作,强化监测预警、信息传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三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徐学梅 李富平)
编辑:温华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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