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7-16
近日,宜宾市南溪区黄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邻里纠纷,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间隙,维系了彼此邻里和谐关系。
据调查,周某与唐某同为石桥村村民,两人稻田相邻,周某在修整自家稻田田埂时,不慎将唐某稻田田埂损坏,导致稻田里蓄积的生产用水渗漏。唐某找到周某协商,要求周某立即将已损坏的田埂恢复原状,并抽水到达之前的水位线。唐某与周某在协商过程中因言语不当,双方争执不休。
黄沙镇调委会自接到当事人申请后,立即组织双方座谈此事。调解员调查了解具体纠纷后,向参与调解的全体人员再次阐述纠纷发生原委,再由唐某与周某分别讲明诉求。紧接着,调解员立足矛盾根源,通过“说理又讲法”相结合,既宣传《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又讲明邻里关系当和睦,使得周某自行反思自己的过错,唐某也对周某的具体情况加以理解。
最终,唐某自愿与周某共同修复已损坏的田埂,抽水产生的费用由周某承担。(李馨)
编辑:成欣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