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7-17
近日,宜宾市南溪区黄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平息了双方当事人心中的怒气,维系了兄妹之间的情谊。
据悉,莫某与莫某某系亲兄妹,莫某常年在外务工,母亲肖某日常生活起居均由莫某某一人负责。现莫某某向镇调委会提出申请,要求莫某及时履行对母亲肖某的赡养义务。
掌握纠纷概况后,调解员及时着手化解,通过与莫某电话沟通,说明情况;紧接着,利用远程调解形式,组织双方协商解决赡养纠纷。
通过分别分析莫某与莫某某的个人情况,立足两人目前近况,调解员向双方说明:“赡养老人是我们每一个人必须履行的义务。”劝说兄妹之间应共同履行赡养义务,凡是有商量,而不是各自心中愤懑、积怨。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莫某某照料母亲肖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由莫某支付母亲肖某的生活费每月1000元。”(李馨)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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