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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拘留所通过司法确认机制成功化解一起社会矛盾纠纷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7-25

  7月6日,泸县拘留所收拘一名因故意伤害他人被处行政拘留人员张某。入所后,民警在对张某进行谈话教育时,发现张某焦虑不安,得知其害怕出所后对方当事人谢某找其报复。为消除张某心理压力,管教民警多次主动与另一名当事人谢某联系,找准矛盾点,积极宣讲法律法规知识,正确引导和劝说谢某。经过多方努力,谢某同意进行调解。

  7月10日,拘留所民警及时联系泸县法院法官到所对调解内容进行审核,在拘留所民警陪同下,张某主动向谢某赔礼道歉,表示愿意及时支付赔偿费用,签订《调解协议书》。为确保双方在约定时间履行协议,双方当事人在拘留所民警和法院工作人员的宣传引导下,当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泸县法院工作人员分别向张某、谢某送达民事裁定书,即时履行。(杜金华)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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