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7-25
今年,泸州市社保局高度重视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集中认证工作,转变思想作风,落实工作措施,把被动认证变为寓认证于无形的主动认证,取得良好效果。
一、高度重视,传达落实。一是及时组织各区县及相关科室学习文件,充分认识人社部关于“全面取消集中认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通过腾讯通、微信群、QQ群等方式,迅速把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区县和镇、街(社区)的每一个认证机构、每一名工作人员,确保政策全覆盖。二是强调各区县要加强正面宣传,让参保群众了解取消集中认证,不是不认证,而是利用更加便民的新认证举措来认证,资格认证事关社保基金安全和全体参保人员的根本利益,形成社会参与监督的共识。
二、认真组织,严格落实。一是充分利用省、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通过与公安、殡葬、司法等部门的数据比对筛查来核实和确认参保人员的领取待遇资格;市本级做好数据比对工作,作好标识;各区县做好对乡镇(街道)、村(社区)新认证方式的指导工作,并及时反馈认证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二是发挥各级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推进寓认证于服务。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用以通过开展党员组织生活、社区文娱活动、健康体检、上门走访、发放“元旦春节”节日慰问品等方式,主动进行资格认证。对病人或行动不便的,主动上门进行资格认证。各级劳动保障工作平台通过各种形式进行“不拘地点、不限时间”的资格认证,真正实行“同城通办”的新局面。三是积极推动“互联网+资格认证”,实现自助认证。充分利用互联网和生物特征识别最新技术,积极推动“互联网+资格认证”,实现参保人员“随时随地”自助认证。加快“人脸识别”认证功能开发,实现手机微信、自助一体机等自助认证。
三、创新举措,委托认证。针对泸州市领取养老金人员省外异地居住,在“部中心、省级异地协查平台”尚未开通,当地有关单位不配合或由于自身身体原因无法到社区办理,造成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困难的实际情况,我们积极探索及论证,再添“委托认证”新举措,即: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在其他认证情形无法办理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委托他人认证”的方式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为省外异地居住领取养老金人员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据统计,自2018年3月14日“委托认证”通知发出后,泸州市合江县、古蔺县共计办理了5例委托认证,委托人分别居住在新加坡、香港、广州、云南、重庆(居住在重庆的是卧床不起的退休人员)。(泸州市社保局)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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