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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评职称可不再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

川南在线2010—2019大听网  发布时间:2018-08-10

  记者从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泸州市各类专业人员申报职称时不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通知,从即日起,四川省各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在审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时,不再要求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申报职称中涉及的学位审查,采取以下办法执行:2008年9月1号后取得学位的人员,由人事部门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查验;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的人员,无法查询其相关信息的,由用人单位进行学位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自由职业者由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部门进行学位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

  在申报评审中存在学历、学位造假行为将被“一票否决”。(记者 熊腾)

编辑:温华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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