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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一服刑人员心怀侥幸未假外出 警告处分!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8-13

  为保障法律权威,严肃社区矫正纪律,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刑罚功能,近日,宜宾市南溪区司法局大观司法所对未假外出社区服刑人员李某给予警告处分。

  近日,大观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查看手机定位时,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李某定位显示已经离开南溪区,并正往成都方向移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与李某电话联系,要求其到司法所报到。当日,李某来到司法所,表示自己要到成都拿衣服,以为出去一趟立即回来不会被发现,因此没有向司法所请假。

  根据《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矫正小组讨论后,给予李某警告处分,并将李某管理等级调整为严管。大观司法所向李某宣读了警告决定书,重申了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要求李某在服刑期间稳固树立身份意识,规范自身行为,否则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将提请法院收监执行。

  李某表示,面临矫正期满,自己思想上有所松懈,在接下来的矫正期限内将以此为教训,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争取顺利完成矫正。(权林霞 钟咸勇 段耀)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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