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8-20
近日,泸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县医调委)成功化解一起患者到村卫生室就医死亡引发的医疗纠纷,有效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医疗秩序营造了良好氛围。
患者杨某(男,41岁),因“感冒”到泸县某村卫生室就诊。卫生室医生徐某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给予静脉输液治疗。在输液过程中,杨某出现呼吸困难等症状,随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情发生后,县医调委接到申请后,立即指派两名调解员紧急赶赴现场展开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是否尸解、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分歧巨大,调解人员采用短、频、快以及“背对背”等调解方法,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经过一天一夜的调解,双方就矛盾纠纷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同时申请司法确认,有力维护了人民调解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雷天英)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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