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8-20
为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微耕机安全监管,根据《宜宾市南溪区农业局关于坚决禁止和严厉打击微耕机挂拖斗运行安全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宜宾市南溪区长兴镇结合实际,采取多项措施严厉打击微耕机挂拖斗违法行为。
高度重视,明确责职。镇上成立坚决禁止和严厉打击微耕机挂拖斗运行安全违法行为领导小组,并组织镇村干部召开大会,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同时,结合实际,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镇上明确了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农业中心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村主任为该村的第一责任人。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利用各种大小会议、横幅、QQ群、微信群、LED显示频等,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微耕机操作手与经销商认识到微耕机挂拖斗运行的严重危害性,自觉抵制微耕机挂拖斗违法行为。并耐心做好解释、劝导工作,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维护好社会的安全稳定。
加强管理,源头防范。组织农业中心、工商、派出所等部门对镇域内二、三农机经销商进行清理,并开展拉网式的经销产品检查,如果发现有经销微耕机拖斗的行为,进行坚决的的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依法查处,从源头上加强防范。
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微耕机所有人与镇上签订安全生产保证书,并建立微耕机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状况明。并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分片包干和人盯人措施,对重要时段和重点区域,严防死守。做到发现一起,及时纠正一起,打击一起,绝不手软,坚决将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加强检查,防范未然。组织农业中心、安办、派出所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坚决禁止和严厉打击微耕机挂拖斗运行违法行为。对微耕机挂拖斗运行的机手,要先批评教育,责令停止使用;对拒不停止使用的,将拖斗予以扣押,坚决制止微耕机挂拖斗违法行为。(郭洪)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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