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8-21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作用,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促进刑事司法公正,泸州市合江县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
一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在合江县人民法院和合江县看守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并设立了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站点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施,设立了指引标识,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获得法律帮助提供便利。
二是建设高素质的值班律师队伍。严格法律援助值班律师选任条件,根据律师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业务能力、执业年限等确定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人选,组建了45余名执业律师组成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建立了稳定的值班律师队伍,确保满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援助需求。
三是规范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服务。开展对值班律师职责、服务内容、执业纪律、刑事诉讼法律知识方面的业务培训,促进提高值班律师业务水平,及时统计值班信息,定期征询人民法院、看守所意见及当事人回访等措施了解值班律师履职情况,对值班律师实行动态管理。
四是强化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衔接。加大工作协调对接力度,合江县人民法院和合江县司法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构建良性沟通关系,消除工作中的隔阂和抵触,及时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曾丽)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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