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8-28
8月28日,由泸州市古蔺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古蔺县住建局牵头,古蔺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经商局、县司法局、卫生计局、古蔺镇、电视台、通迅公司、水电气公司等十余个部门200余人,对古蔺镇莱茵河畔二期(还房)小区业主擅自硬化绿化用地搭建钢架棚开办幼儿园、搭建私家车库、杂物堆放间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拆除。

集合准备出发
为确保拆除工作顺利开展,在拆除前,古蔺县住建局城监大队执法人员挨户进行调查取证,联合社区、物管耐心与业主进行沟通,做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导之以法。同时,对该小区违法建设业主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业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恢复原状,逾期未自行恢复,将依法拆除。

现场宣读执法文书

拆除前(幼儿园右)

拆除中(幼儿园右)

拆除后(幼儿园右)

拆除前(幼儿园左)

拆除中(幼儿园左)

拆除后(幼儿园左)
此次行动,拆除违法建筑20处,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清运建筑垃圾16车次约12余吨。

拆除前

拆除中
通过拆除,该小区违法建设“毒瘤”得到有效整治,小区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穆世梅)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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