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网络门户

讨薪引发冲突 内江三小伙打伤老板倒赔十多万

川南在线2010—2019内江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8-08-30

  因老板拖欠工资,内江小伙邓某邀约朋友一起去讨薪。然而,因一时冲动,他们将老板打伤,不仅倒赔了十多万元,还因触犯刑律被判刑。

  讨薪引发冲突 三小伙打伤老板

  2018年1月28日15时许,在内江市东兴区高桥街道,邓某等三人与李某发生纠纷,三人采用拳打脚踢等方式致使李某头部、腰部等多处受伤。后经鉴定,李某椎骨、左侧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7月19日,该案在东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席上的邓某等三人均是“80后”,他们为何会与李某发生纠纷?

  原来,李某与邓某系亲戚关系,还曾是邓某的老板。事发当天,邓某邀约朋友去找李某讨要拖欠的工资,却没想到在这个过程中双方发生了冲突。

  邓某供述称,2017年,他和表弟等人在李某于西藏开的餐馆内打工。干了一月后,他们与李某吵了架,提出要辞职,并让李某结算工资。李某只给了他们4000元的路费,并没有将工资结算给他们。直到2017年12月,他们在内江市市中区靖民镇通过他人协商,李某承诺当年过年前支付拖欠的工资。可到了2018年1月28日,邓某听他人说李某不仅不准备支付他们工资,还要让他们倒补钱,为此,他与李某电话约好在高桥街道当面把话说清楚。

  当天下午,邓某与朋友何某等人驱车前往高桥街道与李某见面。当日下午2点过,邓某给李某打电话,说自己已经到了高桥街道,没想到李某却让他下午6点钟再去找他,于是邓某的朋友何某便在旁边对着电话说:“老辈子你啥子意思,要绕我们哦,我们既然来了,你就出来把事情说清楚噻。”

  被告人何某回忆称,之后不久,李某怒气冲冲地过来,大声询问之前是哪个在跟他通话。双方说了几句后,李某突然扇了邓某一耳光。随即发生冲突,邓某三人与李某扭打在一起。

  何某称,在这个过程中,李某将他的衣服扯烂了,还扬言要整他,于是他在愤怒之下,捡起地上的铁铲和砖头对李某进行殴打,其余两人则对李某拳打脚踢。见李某头部流血,他们才逃离了现场。

  老板也有过错 三人自首获轻判

  在警方调查期间,受害人李某承认自己先动手打了邓某。李某称,在之前与邓某的通话中,他感觉到对方语气很凶,存有恶意。见面后,见对方人多,他当时想,邓某是晚辈,他打邓某,如果没有反抗,就能把其他人镇住,让他们不敢对自己动手,所以他先动手扇了邓某一耳光。

  2018年2月12日,三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案发后,三被告人共同赔付了李某138000元,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邓某等三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一人轻伤,其行为触犯刑律,均构成故意伤害罪,且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三被告人作用相当,不区分主、从犯,根据各被告人在本案的具体行为、作用予以量刑。

  鉴于案发后,三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均具有自首情节,依法从轻处罚;且三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另外,本案因李某拖欠工资且先动手打被告人邓某而引发,受害人有过错,酌情对三被告人从轻处罚。

  为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判决三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三人均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记者 高波 黎涛)

编辑:成欣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