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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籍民工遇难题 泸县司法异地法援解民忧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9-04

  2018年5月9日,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法律援助中心驻广东中山工作站负责人李代刚接到一个咨询电话:我亲戚万某某是泸州市纳溪区白节镇村民,在广东江门一企业打工,在上班时间突发疾病,已在江门五邑医院治疗几天,快不行了,希望帮忙处理。李代刚立马答应,并添加了咨询人的微信。

  次日早上7点,李代刚接到万某某死亡的消息,准备去江门处理万某某死亡赔偿事宜。李代刚家住中山,不会开车,故让儿子专门请假,带上年仅1岁的孙子,祖孙三人冒雨前往江门处理该案。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为工伤。但由于万某某发病到死亡已超过48小时,不能视同工伤。按照非因公死亡的相关规定,只能得到7万余元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于万某某死亡后,妻子不见踪迹,留下两个年幼的孩子,父母也都是60多岁农民,家庭条件非常困难。于是李代刚选择与厂方协商的方式为死者家属争取最大利益。通过与厂方代表三个多小时艰苦谈判,最终为死者家属争取到补偿款40万元(其中医疗费有8万余元),比原来厂方提出的7.4万元增加了五倍多,事件得以圆满解决。

  该案仅是工作站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泸县法律援助中心驻中山工作站自2015年1月25日成立以来,不仅在维护川籍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还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在防范企业法律风险、规范企业行为、提升管理水平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得到中山市工商联、中山市法律援助处、中山泸州商会和川籍农民工的一致好评。

  工作站成立三年多来,接待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50余份,办理援助案件40余件,开展法治宣传十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工作成效显著。由于工作站在维护民工权益方面成绩出色,名气越来越大,口碑越来越好,在广东中山一带打工的云南、贵州、湖南、湖北等省的民工遇到法律问题都纷纷到工作站求助。今后,中山工作站将继续扶贫济弱,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打造出泸县法律援助的一块金字招牌!(李向凤)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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