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泸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三中队接到群众报案后,通过平台止付、冻结功能,成功及时冻结一笔被骗资金38000余元。
经查,8月27日,受害人范某通过手机在网上找到一贷款网站,并在网站上填写了个人身份信息。8月28日,一位自称是贷款工作人员联系上了范某,要求范某添加对方QQ。之后,对方以贷款需要保证金、百分比还款能力保证金等为由向受害人索要现金。范某通过微信先后4次向对方提供的银行帐号转帐,共计损失12000元,发现被骗后报案。
目前,案件由刑事侦查大队三中队进一步侦办中。(杜金华)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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